政策享受条件:巴中户籍持有二代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残疾等级评定机构、三级以上资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;有康复需求且经专业医疗康复机构诊断具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;家庭经济困难,包含城乡最低生活保障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残疾人。 适配内容:向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助视器、助听器、人工耳蜗产品、假肢、矫形器、轮椅、助行器等基本辅助器具。辅助器具器械,并免费安装大小腿假肢,辅具适配后2年内不重复救助。 申报办理:申请辅具(带上残疾证复印件)→村委会(社区)盖章→户籍所在地残联领取。申请安装假肢(带上残疾证复印件)→村委会(社区)盖章→户籍所在地残联盖章→康复定点机构安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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